(1)全面自查自纠。各级医疗机构按要求开展医疗废物和污水管理情况自查整改,对摸排的感染性、损伤性废物责成医疗机构与处置单位联系处置,对摸排出的化学性废物,由市医院感染控制中心与处置单位联系立即转运处置。
(2)开展检查督导。由市卫生计生委牵头对9家市属医疗机构、18家市注册医疗机构开展医疗废弃和污水处理情况检查,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27份,并对问题较多的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。各区县同步开展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专项督导检查。
(3)强化人员培训。开展各区县卫计行政部门、市属及市注册医疗机构、民营医疗机构管理医院感染控制管理专项培训,培训300余人。